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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检察院依法批捕“1701”走私废物案11名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7-07-27 16:18:51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2017年6月13日凌晨,汕头海关缉私局开展“1701”打击走私固体废物专项行动,成功抓获走私废物犯罪团伙。当天,中央电视台对此进行专门报道。该案走私废物时间长、数量大、影响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省检察院侦监一处领导和市检察院张健检察长均高度重视,张健检察长指派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前往汕头海关缉私局听取案情介绍,并由分管副检察长亲自担任主办检察官,和侦监科2名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组成办案组,提前介入该案侦查工作。
  办案组检察官加班加点,认真审阅了全案109册案卷,对该案中涉案国内货主的主观犯意、行为定性等问题,以及案件取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以确保案件定性准确、证据充分、事实清楚。7月11日,办案组检察官与海关缉私局办案人员召开联席会议,深入分析案情,确定案件办理方向,研究部署下一步扩大战果等工作。
  经查,2012年至2017年6月,该案涉案国内货主通过香港公司、国内通关公司渠道使用他人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伪报收货单位进行固体废物走私活动。国内货主在没有加工资质情况下,将固体废物加价销售,或进行加工再销售,涉案固体废物数量达8.5万吨。7月14日,汕头海关缉私局将许某经等1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走私废物罪向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许某经等11名犯罪嫌疑人走私固体废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已涉嫌构成走私废物罪,遂于2017年7月20日依法对许某经等1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走私废物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市检察院还要求汕头海关缉私局深挖犯罪、扩大战果,并全面查清案件涉及的其他罪名及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问题。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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