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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人员进行保密工作全员培训考试

时间:2018-08-16 08:41:35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保密安全教育工作,8月16日下午,市检察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保密工作全员培训专题辅导讲座,邀请汕头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黄曦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为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讲授主题为“网络安全与保密工作”的保密培训课。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列坤主持培训课并讲话。
  授课中,黄曦从网络安全的现状介绍起,深刻阐述了网络安全与保密工作的关系,重点讲解了如何做好网络保密管理工作,特别是以翔实的案事例,警示广大检察人员要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严防各种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专题讲座理论联系实际,内涵丰富、简明实用,对检察机关做好保密工作具有很强的工作针对性和专业指导性。
  林列坤在培训课上强调,检察机关是重要的涉密单位,全市两级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高度重视、慎之又慎,坚决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战,全力推动新时代检察机关保密工作创新发展。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密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保密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以高度的行动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各基层院、市检察院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保密主体责任,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强化检察人员保密意识,使保密规定和要求真正入脑入心。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各岗位的保密薄弱环节。各基层院、市检察院各部门要正视保密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加强本单位本部门要害岗位、涉密人员、涉密载体的保密安全管理,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坚决防止出现责任盲区和模糊地带,进一步筑牢保密事业发展的根基。
  三要严守保密纪律,筑牢全体人员保密安全思想防线。要坚守保密底线,不信谣不传谣,不得在微信、QQ等新媒体传输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以及党政机关正常行使管理职能。对于违规在网络上转发、传播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培训课结束后,市检察院保密委组织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考试,确保保密轮训和考试全覆盖、不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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