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专题 > 专题回顾 > 创建平安汕头

潮南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名因家庭矛盾故意杀人放火的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5-07-30 16:40:2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婚姻家庭矛盾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调解处理,矛盾就会激化,超过一定限度还会引发严重刑事案件。近日,犯罪嫌疑人郑某花因家庭矛盾先杀人后放火,意图与家人同归于尽。潮南区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对郑某花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花于2013年与胪岗镇上厝村人吴某杰结婚,婚后与丈夫吴某杰、家婆马某琴、继子吴某源等人闹矛盾,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致使其认为饱受虐待而身心疲惫、无法忍受,乃至萌发与家婆等人同归于尽的念头。2015年6月20日凌晨5时许,犯罪嫌疑人郑某花趁丈夫吴某杰及继子吴某源外出卖鱼之机,将被害人马某琴叫到自己房间,趁被害人马某琴不备将其推倒,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花布条塞进被害人马某琴的嘴巴,并用花布条勒住其脖子,见其反抗,便用花布条绑住其双手、双脚,致被害人马某琴窒息死亡。随后,犯罪嫌疑人郑某花点燃家中的迷信纸品及煤气瓶,企图烧毁房屋,与屋内其他家人同归于尽。所幸,住在案发地房屋二楼的其他家庭成员及早发现火灾并及时展开灭火救援,现场未因火灾造成其他人员伤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