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专题 > 专题回顾 > 创建平安汕头

潮南区检察院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时间:2015-09-18 16:42:0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潮南区检察院结合辖区经济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司法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014年以来,该院共审查批捕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案件12宗,提起公诉9宗,已被法院判决5宗,有罪判决率为100%。
    一、加大办案力度,形成行业震慑力。2014年以来,该院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对非法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销售的相关企业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在对案件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同时,注重对该类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挖掘,斩断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利益链,打掉犯罪分子的“保护伞”,有效缓解了辖区内因部分行政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真空而引发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凝聚办案合力,确保案件质量。一是对于重大、复杂案件,检察长专门组织包括公诉、控申、侦监等业务部门对案件进行讨论,并对存在不稳定因素可能引发涉检信访或其他问题的案件进行风险评估,评定风险等级,制定工作预案,及时消除案件风险隐患,实现了该类问题涉检越级“零上访”。二是要求公诉部门承办人须视该类案件案情不同,分别提交办案小组、公诉部门、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处理,在食品药品鉴定资格主体等级要求、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关键要素方面统一标准,保证办案质量。三是重视继续侦查取证建议工作,充分利用补充侦查文书的作用,对追查在逃涉案人员、缩小危害后果等问题提出证据收集、适用法律的意见,保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捕得下、诉得出、判得了。
    三、强化监督职能,扩大办案效果。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拓展案源信息渠道,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相关行政部门,加大对食品药品尤其是假药与病死猪肉的生产、加工、销售行为的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与专项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从源头上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并及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侦查机关,确保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办。针对在查办该类案件过程中,部分鉴定机构相互推诿扯皮、不及时鉴定,导致被鉴定物品丧失最佳鉴定时机造成证据流失的情况,该院及时沟通、跟进,并向相关鉴定机构提出纠正意见。注重对查办案件进行类案分析总结,及时撰写情况汇报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巩固和扩大办案效果。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