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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检察院第三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时间:2015-03-20 17:11:1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高检院公布了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评定结果,澄海区检察院驻澄海看守所检察室被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这是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三届荣膺该项荣誉
    近年来,澄海区检察院坚持追求卓越,在荣誉面前找差距,对驻所检察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争突破、求创新,推动驻所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全面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建立超期羁押预警机制、完善减刑审查制度、严格把好审查监督关,向区法院、公安分局发出书面核查函件9件52人,对55名减刑对象进行审查,审查后不同意减刑14名,核减减刑幅度41名。二是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检察措施。建立定期分析排查制度、狱情动态分析制度、重点犯列管制度,加强安全检查,确保监所安全,提出安全防范检察建议28次,转化危险犯13名。三是加强在押人员的人权保障。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建立约见制度和谈话制度,接受在押人员约见141次,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24宗,为在押人员追回合法财物。四是完善检察室的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建设。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制定检察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规范驻所检察工作业务管理和工作流程,注重工作日志、工作台账、报表、约见谈话记录的积累整理;建设“两网一线”工程,实现“三联”(与公安监控、信息、检察内网联网),设立独立的视频监控系统和同步录音录像检察工作区,切实加大驻所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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