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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评为“汕头市青年文明号”

时间:2017-08-24 09:15:1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澄海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自去年设立以来,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担社会责任、做文明先锋”为创建目标,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该院未检办被团市委评为“汕头市青年文明号”。
  一、强化组织领导,促未检工作规范化正规化。该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青年文明号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组织措施和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精心挑选业务素质过硬,办案和帮教经验丰富,富有爱心的青年干警到未检部门工作,6名干警均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试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跟踪回访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等工作制度,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范化。
  二、加强司法保护,促涉罪未成年人重回正道。严厉打击抢劫、盗窃、强奸、猥亵等严重侵害未成人的犯罪,针对性侵未成人案件证据收集难的问题,提前介入侦查,巩固证据,有效打击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原则,并探索附条件不逮捕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加重视强化挽救帮教救助职责,对刑事被害人陈某某和被害人家属朱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配置心理辅导室、谈话室,与心理咨询机构和青年志愿者组织合作,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辅导。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犯罪帮教社会化进程,实行“一案一帮教”制度,通过与团区委、区关工委、妇联、教育、基层村居和学校协作,有针对性制订帮教方案,提高帮教效果。
  三、预防端口前移,促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注重源头治理,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线前移,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未成年人、学校和家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识。与区教育部门联合开展 “关爱成长、检察官与你同行”“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成立青年检察官志愿服务队,到全区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图片展览、法律咨询等活动51场,受教育学生4.4万人次,基本实现全区中小学教育全覆盖。组织干警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普法宣传、植树等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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