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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08-24 16:54:5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2016年南澳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 1个,是南澳县人民检察院本部。
南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设置如下:
1、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1)办公室(与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检察技术科合署,加挂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牌子);(2)公诉科(与侦查监督科合署);(3)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科;(4)职务犯罪预防科;(5)反渎职侵权局;(6)控告申诉检察科(加挂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牌子,与民事行政检察科、案管中心合署);(7)刑事执行检察科。
2、南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机构2个,分别是:(1)派驻看守所检察室;(2)派驻云澳镇检察室。
南澳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南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犯罪审查逮捕、批准逮捕、代表国家依法提起公诉;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进行侦查;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进行侦查;依法行使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等权限等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南澳县人民检察院编制32人,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29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5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做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代表国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努力完成上级关于查办自侦案件的任务,并力争有所突破;积极寻找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等线索和案源,依法行使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等权限等等。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762.4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07.3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提高工资标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9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5.92万元,原因是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及省级资金补助。其他收入71.50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587.5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84万元,原因是2016年项目支出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87.5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2.59万元,原因是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及省级资金补助,以及上一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补充支出。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68.99万元,占79.82%,比上年增加154.61万元,增长49.1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7.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3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18.60万元,占20.18%,比上年减少167.45万元,降低58.54%,主要支出项目有办案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业务培训费、业务装备维修(维护)及耗材、承办会议费用、被装购置费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1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4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7.23万元,原因是随着“八项规定”的深入推进和公务车改革,各项开支得到有效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下属事业单位出国团组数为   0个、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1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59万元,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公务车费用减少。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3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61万元,平均每辆0.87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17批,人数146人,公务接待费支出2.5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64万元,原因是随着“八项规定”的深入推进,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34万元,比2015年增加59.17万元,增长417.57%。主要原因是省统管后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处(县)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待报废及拍卖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院无涉及在2016年度实施绩效评价的相关民生项目及重点项目。
九、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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