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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

时间:2018-08-14 08:27:32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8月10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迅速传达省扫黑除恶第三专项督导组督导汕头市工作动员会精神,总结前一阶段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查摆目前工作中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益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项办全体成员,以及各基层检察院分管专项斗争工作的副检察长和扫黑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罗益平副检察长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情况。各基层检察院分别汇报了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会议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六个方面的重点督导内容,深化各项工作措施,为迎接中央、省督导做好充分准备。要持续深入推进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迎接上级督导的准备工作。要自觉对标对表上级督导要求,认真做好迎接督导组的各项准备工作。既要认真总结经验,系统梳理取得的工作成效,深刻剖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又要及时查缺补漏,对照督导要求查摆问题,主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及时补齐迎检备查材料。特别是要抓紧完善相关工作台账,不断加大宣传攻势,以最充分的准备迎接上级的督导检查。
  二是要深挖彻查,全力加大线索摸排力度。要积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不断提高发现线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敏锐性,通过案件、举报线索倒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深度和广度,切实将线索摸排和深挖“保护伞”两项工作作为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深入、细致、扎实做好线索摸排,着力破解深挖“保护伞”难的问题。
  三是要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既要通过强化法律监督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又要注重在专项斗争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要着力加强立案、变更强制措施、侦查取证、在押人员监管、违法财产追缴、在逃人员追捕、黑恶犯罪线索、“保护伞”查处、办案质量及办案纪律等十个方面的法律监督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有效开展

  四是要严肃办案纪律,狠抓队伍建设。要严格落实“十三条禁令”,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切实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全市检察干警要知高线、明红线、守底线,正确处理人情世故与办案纪律、底线原则的关系,自觉严格公正执法,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办案等现象,努力锻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检察队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断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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