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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李小东副检察长带队莅汕调研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时间:2018-07-19 09:33:28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7月18日上午,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小东带队莅汕,对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指导。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副检察长罗益平,龙湖区检察院检察长曾涛,及市、区两级检察院侦监、公诉部门负责人和扫黑办成员参加相关活动。
  李小东副检察长一行先后实地参观了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办案指挥中心和龙湖区检察院12309服务中心、扫黑除恶办公室,并在龙湖区检察院召开调研座谈会。会上,市检察院罗益平副检察长向调研组汇报了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龙湖区检察院曾涛检察长也就龙湖区检察院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张健检察长在补充汇报时指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汕头市检察机关始终围绕讲政治、重配合、强监督、严管理的总体思路开展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推动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有效向纵深发展。下一步,全市两级检察院将持续用力,精准打击,久久为功,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要抓手,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李小东副检察长对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肯定,他指出,汕头检察机关政治站位高,组织领导有力、队伍管理严格,职责履行到位、办案成效突出,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贡献了检察力量。同时,李小东副检察长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和充分运用相关法律政策,紧紧围绕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不枉不纵,把严格依法办案贯穿专项斗争始终。
  二是要积极主动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对在办和已办案件的深挖扩线,深挖涉黑恶犯罪案件背后腐败问题,一经发现,彻查到底,绝不姑息。要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同部署、同落实、同斩除,使黑恶势力犯罪从源头上得到根本遏制。
  三是要坚持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要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要严厉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牢筑防黑防恶堤坝,不给黑恶势力可乘之机,彻底斩断其侵蚀基层组织的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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