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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成员会议

时间:2018-07-09 09:30:4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总结我市检察机关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接下来的工作,7月6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成员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罗益平副检察长传达了近期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通报了近期到各基层检察院就挂牌督办案件办理开展第二轮督导检查的情况,侦监、公诉、控申、刑执、案管、专项办等部门分别汇报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工作情况。
  张健检察长对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阶段来的成效表示肯定,他指出,自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主动担当、认真谋划,市检察院成立专班,完善相关机制,加强协作配合,专项斗争稳步有序推进。张健检察长强调,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我市检察机关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工作。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扛起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推动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梳理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强化督导检查,确定重点督导案件,与公安机关和法院形成合力,坚持打早打小、从严打击。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更好地辅助工作决策。“一把手”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细致深入掌握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在逐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同时做好迎接上级督导的充分准备。
  三是要强化检察监督,推动专项斗争。要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聚焦定性、证据、监督三个“从严”,保证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进一步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涉案财产处置力度不够等问题的监督,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环节工作,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承前启后的作用,研究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培训活动,与公安机关、法院统一执法思想,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四是要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公正司法。严格落实“十三条禁令”,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内部监督。通过案件督办、案件评查,及时发现存在检察人员违法违规办案问题。要严查人情案、关系案,坚决冲破“关系网”,勇于曝光腐败问题,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要加强检察人员的思想纪律教育工作,早发现早提醒,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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