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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4名犯罪嫌疑人,打响扫黑除恶第一枪

时间:2018-02-11 08:58:45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在全国范围内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金平区检察院迅速行动起来,从受理审查批捕的一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入手,通过依法审查,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批准逮捕了4名涉黑恶势力的犯罪嫌疑人,打响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
  金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在日常工作中获悉,市公安局金平分局正在侦办的一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是由追讨债务开始发展的,经过对案件信息的综合分析,认为本案很大可能与社会上的非法小额放贷密切相关,属于扫黑除恶打击对象,遂立即派员介入该案侦查,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经查,该案犯罪嫌疑人张某与他人合伙成立一家财务公司,以代办税务等合法活动为名,行高利放贷违法之实,雇佣多名“员工”既拉放贷生意,又以喷红油漆、锁住宅门、恐吓、拘禁等手段非法追债。为寻求更多利益,张某置公安派出所制止不顾,多次组织“员工”有偿替人讨债,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对债务人及其家人、邻居进行恐吓和骚扰,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根据介入了解的情况,该院侦查监督部承办人提出后续侦查取证意见,引导侦查部门做实案件侦查工作。该案移送金平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后,该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进行全面细致审查,综合考量羁押必要性,于2月2日依法对该案4名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并出现变种新形式,比如依托公司等经济实体存在,组织形式“合法化”、马仔“市场化”,增加了打击难度。接下来,全市检察机关将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在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维护我市和谐稳定发展大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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