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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领导带队到各基层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检查

时间:2018-04-04 09:06:4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4月2至3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率班子成员组成三个督导组,分赴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检查。
  督导会上,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分别向市检察院督导组汇报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剖析存在问题和困难,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在听取汇报后,市检察院督导组充分肯定了各基层检察院各项相关工作,认为各基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初见成效。
  在金平区、龙湖区检察院,张健检察长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各基层检察院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指挥办案,亲自检查督促,分阶段、有重点组织打击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要突出打击重点,确保工作实效。要聚焦10类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从严办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要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查到底,坚决移送,绝不姑息。
  三要加强协作督导,形成工作合力。在对外沟通协调上,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衔接与配合,完善工作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形成打击合力;要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办案过程中发现行业管理存在漏洞的,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要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发现党员干部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在对内督导检查上,要积极排查线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落实专人核查确认、作好标注、及时报备;要加强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的常态化督导,各基层检察院一把手和相关领导要加强对本院的日常督导指导。
  四要规范信息报送,加强宣传引导。对涉黑涉恶案件要优先办理,依法快捕快诉,疑难复杂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检察院请示解决;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好各种媒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壮大舆论声势,增强市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督导检查结束后,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4月3日下午立即组织召开第一轮督导检查汇报会,听取各督导组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专项斗争工作。张健检察长在会上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做到十个“抓”:一要抓好思想认识;二要抓好机构人员;三要抓好数据、材料和工作思路;四要抓好沟通协调;五要抓好办案标准;六要抓好案件督办;七要抓好法律监督;八要抓好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九要抓好打击“保护伞”;十要抓好检务保障,确保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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