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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领导干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交流会

时间:2017-11-14 09:02:5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11月13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领导干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交流会,畅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特别是参加全市集中培训、系统学习之后,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理解新体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出席会议,市检察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调研员、机关党委书记王旭霞主持。

  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大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建设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宏大战略部署,是我们党迈进新时代的政治宣言,是开启新征程的冲锋号角,是续写新篇章的行动纲领,非常振奋人心,是一个举旗帜、指方向、明方略、绘蓝图的好报告。

  大家纷纷表示,要原原本本学习、逐字逐句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修改后的党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努力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增强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把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更加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开创汕头检察工作新局面,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王旭霞代表市检察院党组对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经常组织交流学习,营造浓厚热烈的学习氛围。二是领导干部要当好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表率,遵循上级要求,深入学、反复学、切实学,以实际行动引领全体检察干警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三是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检察工作结合起来,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担负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为推动汕头全面振兴、协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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