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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批捕两名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8-07-24 08:12:3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潮阳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犯罪嫌疑人庄某竣、庄某娜批准逮捕,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行为。
  一方面,坚持从重打击,对涉嫌污染环境人员“零容忍”。本案系家族式经营从事电子拆解工作,在逃人员庄某镇在潮阳区贵屿镇分别开办两处作坊从事拆解废旧手机电路板,其儿子庄某竣负责管理工场,其女儿庄某娜负责统计工人考勤及发放工资工作,至案发时现场查获废旧电子废物共计16.59吨。本案中庄某竣、庄某娜虽非主犯,庄某竣犯罪时尚未满18周岁,但鉴于该类污染环境案件多为家族式作坊集体犯罪案件,且本案中该作坊从事非法拆解时间较长,为发挥法律震慑作用,潮阳区检察院决定从严打击,对上述两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另一方面,加强法律监督,对涉嫌污染环境漏犯“零容忍”。在办案过程中,承办人对案件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详细研析证据,发现本案主犯庄某镇目前处理情况不明,遂迅速与侦查机关衔接,了解庄某镇现阶段的处理情况。在得知庄某镇仍未到案之后,潮阳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议侦查机关对庄某镇开展网上追逃,依法追究该电子拆解作坊实际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使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
  接下来,潮阳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利剑斩污,警示违法犯罪分子,彰显法律威严,为练江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守护好辖区的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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