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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检察院依法对一宗购买假币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8-11-02 00:00:0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潮南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购买假币罪对被告人周某义提起公诉。与传统购买假币案有所不同的是,被告人周某义购买并花销的是10元、20元等小面额假币,但仍然触犯了刑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审查,2016年1月份,被告人周某义通过QQ交友软件,发现有假币出售,遂联系该QQ号码,以300元加运费20元的价格,向对方购买面额20元的假币20张、面额10元的假币30张,总共面额为700元;2016年2月23日,被告人周某义以1000元的价格,再次向对方购买面额20元的假币257张,总面额为人民币5140元。2018年6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周某义抓获。潮南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周某义购买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已涉嫌购买假币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在本案中,被告人周某义特意购买面额较小的假币,并专门到周边便利店等小型商铺花销。因为面额小,商家不会怀疑是假币,利用此种心理,周某将大部分购买的假币成功花销出去。案发后,周某义自愿认罪,表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为贪图小利而购买假币进行花销,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定当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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