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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检察院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助申诉人追回被拖欠8年的赔偿款

时间:2016-10-17 10:01:2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澄海区检察院依法对一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帮助申诉人林某克追回被拖欠8年的赔偿款。事后,林某克向该院表达深深的谢意,送来了写着“弘扬公平正义 为弱者办实事”的锦旗。


  据了解,申诉人林某克到澄海区检察院反映,称其在一宗交通事故中受伤,并向澄海区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2007年,澄海区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6万多元。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林某克与肇事方达成和解协议,但肇事方一直没有依约履行。林某克多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果,因其本身系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每月大部分收入会被法院强制执行,致其面临经济困难,林某克希望该院能帮助其追回被拖欠的赔偿款。澄海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林某克的请求符合民事执行监督条件,依法对该案开展执行监督,督促区法院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并为林某克追回赔偿款及利息共7.5万元。林某克获得这迟来的赔偿款后,激动不己,不仅还清了自己的债务,多年的心结也得以解开,其对澄海区检察院热心真诚的帮助、坚强有力的监督表示由衷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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