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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检察院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会

时间:2018-11-02 00:00:0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刑事申诉案件复查透明度,保证办案质量,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近日,潮阳区检察院在西胪镇政府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审查会。区司法局、区教育局西胪镇委、西胪派出所、案发学校领导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第三方人员应邀参会,该院罗云清副检察长出席会议。  

  案件回顾
  2014年12月,潮阳区西胪一建筑工程学校发生了一起血案,17岁的阿杰和同班一个同学因为小事吵架互殴,当天下午学校叫双方家长前来处理。不曾想家长到场之后,竟然引发更严重的冲突,双方叫来校外人员“混战”,犯罪嫌疑人吴某鸿掏出匕首乱捅乱刺,造成两人重伤,一人轻伤,社会影响极大。时隔3年多,如今,行凶者已在服刑,但受害者家庭依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今年10月11日,潮阳区检察院接到受害者一方的申诉,认为潮阳区法院量刑畸轻。
  案情陈述
  会上,申诉人陈述了申诉理由,潮阳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介绍了该案复查过程,宣读了复查结论、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法规。经查:吴某鸿犯故意伤害罪,一审法院判处其七年有期徒刑在法定量刑幅度范围内,该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量刑适当。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
  第三方和申诉人发表意见
  案件复查结论宣读后,参会人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相关情况,向承办检察官一一问询,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程序、量刑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分别发表了意见。经过深入讨论和综合分析研判,基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充分了解,参会人员均支持承办人意见。通过检察官释法说理,申诉人最后表示没有异议。
  宣布决定
  公开审查程序结束后,主持人代表潮阳区检察院宣布给予申诉人家庭司法救助的决定。该院在审查该起申诉案件时发现,申诉方家庭中有两人在事故中被捅伤,花费巨额医疗费,而加害者一方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判决的民事赔偿也已被裁定终结执行,申诉人家庭得不到合理赔偿、救助,为此背负了巨额债务,生活陷入困境,其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故于当天会议上宣布救助决定,给予申诉人陈某杰、陈某纯人民币6万元的救助金。
  罗云清副检察长对受邀人员与会表示感谢,并对此次公开审查谈了三点意见:一是依法办事。在这起申诉案件中,申诉人合法维权、检察机关依法受理、公开审查,整个过程都严格遵守法律有关规定流程。二是吸取教训。本是学生间的口角矛盾,演变成后果惨痛的血案,这其中,家庭、学校、教育部门都有责任,务必要加强法治校园宣传、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共建和谐平安校园。三是司法公正。本次公开审查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刑事申诉检察环节检务公开,构建申诉人与检察执法的良性互动新机制,推进阳光司法,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罗云清同时鼓励申诉人家庭积极面对生活,早日走出阴霾。
  与会人员还表示,此次受邀参加区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答复会,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依法、公开、公正、文明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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