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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行“检察荣誉章”颁发仪式

时间:2019-01-17 00:00:0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根据中央颁布的《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颁发了《检察荣誉章颁发办法》,决定向全国检察机关在职从检满30周年,为人民检察事业作出贡献的检察人员颁发“检察荣誉章”,并建立检察荣誉章制度,今后每年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检察人员颁发。“检察荣誉章”为全国统一编号,每枚“检察荣誉章”的编号对应唯一的获表彰人员。经逐级申报、审核、审批等程序,我市136名检察人员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检察荣誉章”。
  1月16日下午,市检察院举行隆重而简朴的“检察荣誉章”颁发仪式,向市检察院从事检察工作累计满30周年的检察人员颁发最高检统一规制的“检察荣誉章”。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出席颁发仪式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宏强宣读《关于为我市检察机关从事检察工作满30周年人员颁发“检察荣誉章”的通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益平、许瑛参加颁发仪式,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海波主持颁发仪式。
  在颁发仪式上,张健检察长逐一为“检察荣誉章”获得者戴上“检察荣誉章”,送上荣誉证书并合影留念,向他们表示诚挚的祝贺,感谢他们长期以来为检察事业作出的贡献。他在讲话中指出,颁发“检察荣誉章”是对长期奋战在检察战线检察人员的充分肯定,是最高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递党的温暖,激励广大检察人员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在新时代实现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到颁发“检察荣誉章”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牢记党和人民重托,大力弘扬检察机关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棒接着一棒跑,一代接着一代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把人民检察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奋力开创新时代汕头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颁发仪式结束后,“检察荣誉章”获得者与部分干警代表进行座谈交流。与会人员共忆峥嵘岁月、共抒检察情怀、共谋强检蓝图,活动现场其乐融融、催人奋进。
  “检察荣誉章”获得者、市检察院原副处级检察员张钦泉: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我想起了许多老领导、旧同事,他们以身作则、忘我奋斗,我至今仍对他们充满思念和敬爱。从1978年起,汕头检察机关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展望未来,汕头检察机关必将在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的基础上,振奋精神迎春风,迈开大步朝前走,再创新辉煌!
  “检察荣誉章”获得者、市检察院法警支队原政委鄞应忠:40年前,检察机关恢复重建,百废待兴。作为一名在职从检满30年的检察老兵,我有幸见证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以来的光辉历程,也为自己有幸投身检察工作并作出应有贡献而倍感光荣和自豪。希望汕头检察事业的明天会更好!
  “检察荣誉章”获得者、市检察院侦监科科长李岳鹏:张健检察长刚才亲自为我颁发检察荣誉章和荣誉证书,手捧着这枚检察荣誉章和这本荣誉证书,我心情十分激动,也深感肩上沉甸甸的责任。从检30多年来,我与检察共成长,在今后一定牢记自己从检时的初心使命,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推动汕头检察事业创新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检察荣誉章”获得者、市检察院监察室主任梁思华:一生努力、一生奉献、一生坚守,从检30年,我们把青春韶华奉献给所热爱的检察事业,也一同见证了汕头检察事业的成长、进步和发展。纵然时代变迁、沧海桑田,我们依然初心不改、本色犹存!
  年轻干警代表、市检察院机关团委书记、未检科副科级助理检察员林旭华:各位从检满30年的检察前辈们,你们都是检察事业建设、改革、发展的见证者、参与者和推动者,我要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感恩你们对年轻人的提携、帮助和引领!我们要学习你们对检察事业的无私贡献和无悔付出,也将传承和弘扬好你们的奋斗精神和事业情怀,在新时代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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