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专题 > 专题活动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18-10-29 00:00:0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10月29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以及全省、全市干部大会精神,研究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一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面推进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广东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广东发展把舵定向,寄予殷切期望,注入强大动力,对于广东、汕头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一年多来第四次在重大场合提及汕头,饱含着对汕头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汕头未来的殷切期望和谆谆嘱托,为汕头全面振兴发展带来了新的重大机遇。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深刻内涵、核心要义和思想方法,深刻领会总书记对广东和汕头的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深刻领会总书记对广东的4个方面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接续奋斗,以新担当新作为做好新时代各项检察工作,为推动特区再出发、再创汕头新辉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要真抓实干、忠诚履职,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一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指示要求,精准服务保障汕头经济特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自由贸易区等“四大平台”建设以及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法律需求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检察工作的最优途径;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增强打击犯罪、保障创新、促进改革效果;增强改革定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以改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二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助推我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加大商事诉讼监督力度,促进我市营商环境“革命性再造”;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坚持平等保护理念,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三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的重要指示要求,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特别要以公益诉讼为重点,全力当好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的“最有力武器”;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四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推进纪律作风建设,防范商品交换原则向党内渗透,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会议要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两级院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在全市检察机关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两级院检察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通过支部专题学习会、集中轮训、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及时将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警。要加强专题研讨,抓紧形成符合汕头检察机关实际、具体可行的贯彻落实举措和行动方案。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检察长研讨班、青年检察官论坛等形式,不断深化对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和把握。积极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氛围。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取得实效,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确定的一系列目标任务在我市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宏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益平、林列坤分别畅谈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心得体会。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