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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18-04-20 00:00:0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4月20日上午,市检察院组织副处以上干部参加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培训结束后,市检察院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专题研讨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会上的主旨演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及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市专题培训班精神,交流畅谈学习体会,研究部署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市管干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是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重要节点上向世界彰显中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宣言书,特别是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经济特区建设寄予厚望,是指导开启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征程的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对办好经济特区发出了新时代的进军号令。作为经济特区检察干警,我们深感振奋,更感觉重任在肩。大家表示,一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加强法律监督的新机制新方法,全力服务保障特区经济社会和改革发展大局,推动新时代特区检察事业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特别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对经济特区建设历史功绩和宝贵经验的充分肯定,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赋予经济特区新的历史使命和战略定位,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部署。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推动我市走在广东新一轮改革开放前列、加快实现全面振兴协调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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