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龙湖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多家食品烘焙店未按规定在食品外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重要信息,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磋商函,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通过行政约谈的方式督促涉案烘焙食品店进行整改,并制定《汕头市龙湖区烘焙店散装食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烘焙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126执法人次,检查烘焙食品生产经营户42家,抽检样品10批次。
近日,龙湖区检察院专门就烘焙食品店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通过实地走访了解,涉案烘焙食品店已全部整改完毕,食品货柜显著位置放置了公示牌标明生产日期,在售烘焙食品外包装上均贴上了“放心标签”,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内容,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接下来,龙湖区检察院将继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食药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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