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一宗刑事申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12月1日下午3时
二、听证会地点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
三、注意事项
(一)请有意参与旁听的公民,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下班前向我院提出申请。申请时,请提供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旁听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场,进场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有效证明(市外来(返)汕人员需三天三检),出示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体温检测。未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的,或持黄码和红码的人员,不得进场。
(三)听证期间必须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927723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28日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
粤ICP备191410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