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感谢检察机关的关心与帮助,这件事压在我心里太久了,我终于可以放下心里的包袱了。”近日,金平区检察院在办理一宗立案监督申请过程中,与公安机关协力释疑解惑,纾解申请人十年心结,力促涉事双方现场和解。
十年困扰萦绕心头
2014年,申诉人李某在QQ好友推荐下,想通过某投资公司推荐的平台炒外汇赚钱,最终6万余元本金全部亏空。经交涉,李某于2015年接受该公司法人代表许某3万元人民币的补偿,但直至2024年6月,李某仍认为自己的损失系该公司欺诈所致,遂再次向许某索要损失款,无果后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不服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李某来信向金平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领导包案及时回应
受理该申请后,金平区检察院迅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第一时间走访受案派出所调阅案卷,并向办案民警了解办案过程及不予立案的理由,同时以电话和书面形式充分了解申请人的诉求。经全面审查,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并无不妥。
但通过多次电话沟通,承办检察官察觉李某因投资失败、生活失意,情绪较为激动。为解开申请人心结,实现案件办理的最佳效果,承办检察官决定转变工作思路,从化解双方矛盾入手,力争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
当面调解案结事了
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一方面积极做通许某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多次以电话形式向申请人李某进行释法说理,并在申请人李某前往该院签收办理结果通知书之际,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座谈。座谈中,承办检察官和办案民警面对面向申请人摆事实、讲证据,详细说明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合理性、合法性,同时也认真听取申请人诉求;许某也表示愿意再给予适当补偿。在检警合力释法说理下,涉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签订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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