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榕江、练江奔流入海,编织出汕头发达的水系网络,也筑起了重要的生态屏障。
近年来,汕头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国之大者”融入检察情怀最深处,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聚焦流域治理中的难点、堵点,协同行政机关共执“治理之笔”,推动“单打独斗”向“共管共治”转变,撬动多部门协同发力,合力擦亮“水清、岸绿、河畅”的生态底色,为汕头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注入坚实法治动能。
科技赋能,精准监督促整改
今年4月,市检察院采取“卫星遥感+实地走访+无人机航拍”方式调查发现,我市外砂河、莲阳河、义丰溪等榕江、韩江支流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养殖、违规搭建构筑物等污染水环境和妨害河道行洪安全问题,部分违规养殖和违规搭建时间久、成因复杂,清拆难度大,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协同治理。
为确保整治取得成效,市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多个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河道和渔业管理职能,对河道违法养殖和违规搭建行为开展联合整治,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迅速落实整改,共同推动流域系统治理。
基层发力,多点共治显成效
各基层检察院精准发力,共护母亲河青春容颜:
金平区检察院聚焦辖区河面存在大量水浮莲影响水质环境,以及梅溪河河道违规种植农作物、搭建遮阳网等影响河道土质和堤防安全等问题,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巡查和清理整治。
龙湖区检察院针对辖区河堤露天堆放大量砂土、违规搭建砂土传输带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污染行为开展整治。
濠江区检察院针对辖区排洪沟漂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金洲地块海滩堆积大量养殖漂浮球等问题,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街道+社区+执法”三级联动机制,加强常态化执法巡查。
澄海区检察院聚焦莲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部分水面漂浮大批垃圾,以及隐秘河道存在违规停靠船舶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清理,推动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落实常态化巡查监管。
潮阳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存在的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以及河段水体黑臭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治理,切实做好湿地和水体治理长效管护工作。
潮南区检察院针对辖区水面及堤边存在垃圾杂物、不明油状漂浮物等环境卫生保洁不到位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河巡堤工作,切实巩固流域综合整治成果。
南澳县检察院围绕辖区水库水源地违规搭建构筑物并饲养牲畜,河道违规设置拦河渔具、渔网和立桩,以及违法排放污水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及时消除水污染隐患。
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既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城市品质、造福人民群众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汕头市检察机关将始终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理念,持续擦亮公益诉讼这把生态环境治理的“检察利器”,用更多高质效的检察办案实绩,让人民群众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为绘就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的美丽汕头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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