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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一名冒充省纪委暗访组长进行招摇撞骗的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5-07-23
    本是一家企业的经营者,却假冒广东电视台副台长、全省新闻监制中心主任、省纪委和广东电视台暗访组长等身份进行招摇撞骗,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近日,潮阳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潘某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2015年3月底,潮阳区关埠镇巷口村村民林某亮、林某光为阻挠潮惠高速公路关埠路段建设,通过杨某钦、杨某昌联系在个人微信上自称广东电视台栏目主任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奎,要求潘某奎带广东电视台记者到关埠镇进行采访。犯罪嫌疑人潘某奎以广东电视台栏目主任的身份与杨某昌约定,在广东电视台播出一条报道向杨某昌收取5万元费用,如果采访后没有播出则收取3万元的辛苦费。2015年4月,潘某奎组织几个人到关埠镇巷口村进行“采访”,后杨某昌付给潘某奎4万元报酬。2015年5月9日,潘某奎通过个人微信发送信息给他人,称其已升任广东电视台副台长兼全省新闻监制中心主任(事业编制副厅级),受省纪委委托任省纪委和广东电视台暗访组长,目前潮州广播电视台是他直管,并可能到潮州台挂职台长顾问,以进一步骗取他人信任。杨某昌信以为真,后又两次请求犯罪嫌疑人潘某奎到关埠镇巷口村“采访报道”,并按约定给付犯罪嫌疑人潘某奎报酬。
    潮阳区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潘某奎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招摇撞骗罪,遂于2015年7月15日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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