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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检察院依法快捕一名恶意欠薪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8-07-04
  近日,龙湖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辖区内一制衣厂负责人李某批准逮捕,有力打击震慑恶意欠薪犯罪,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自2014年1月开始,拖欠其经营的制衣厂员工田某、董某、吴某等40人的工资,经田某、董某、吴某等人多次追讨,李某始终没有支付欠薪,且逃匿下落不明。2015年初,田某、董某、吴某等人向龙湖区人社局反映犯罪嫌疑人李某拖欠工资并逃匿的情况,区人社局工作人员经电话联系、张贴公告、门户网站公告等方式通知李某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均未果,遂向李某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被拖欠的劳动报酬,但李某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因李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区人社局将线索移交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立案侦查。今年6月,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本案于6月底移送龙湖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40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龙湖区人社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仅用时两天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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