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一宗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年6月11日上午9时
二、听证会地点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
三、注意事项
(一)请有意参与旁听的公民,于2021年6月10日上午下班前向我院提出申请。申请时,请提供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旁听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场,进场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的有效证明,出示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体温检测,未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的,不得进场。
(三)听证期间必须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927621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7日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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