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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检察院以点带面实现对辖区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全覆盖”
时间:2021-09-22

2019年底,龙湖区检察院联合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在金园派出所、新津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将监督关口下沉前移,逐步建立起信息通报共享、引导侦查机制,有效推动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龙湖区检察院联合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在金园、新津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

近日,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龙湖区检察院又联合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在华侨试验区派出所等8个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实现对辖区内公安派出所监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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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龙湖区副区长、龙湖公安分局局长刘志雄和龙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汉金在派出所为“侦查监督工作室”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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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魏德明和龙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张伟利在派出所为“侦查监督工作室”揭牌)

设立驻派出所侦查监督工作室,指派检察官定期驻所办公,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是全面深化执法司法体制改革,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现实需求,有利于构建良性互动的检警关系,促进规范执法,提升案件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取得双赢共赢的执法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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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龙湖区检察院将持续健全完善侦查监督全覆盖工作格局,坚持依法规范监督、注重强化协作配合,实现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紧密衔接,共同提升办案质效,有效打击犯罪,维护辖区社会治安,为建设法治龙湖、平安龙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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