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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解民忧 检察关怀暖民心

时间:2021-11-19 19:01:4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澄海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坚持把司法救助融入到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中,重点关注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四类人员”,聚焦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等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彰显司法为民本色和检察温度,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五年来,共开展国家司法救助30宗,救助对象50人,发放救助金94.9万元,收到群众赠送锦旗7面,感谢信9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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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辗转千里上门救助 让群众“少跑腿”

“感谢检察院远道而来救助我们,对我们家庭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啊!”当澄海区检察院干警辗转1000多公里到河南省息县,敲开司法救助申请人周某的家门时,周某握着办案人的手激动地说道。

周某系刑事案件被害人吴某的丈夫,吴某于2018年12月在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莲阳河堤边,遭人杀害致死。自吴某被害后,由于要照顾近八十岁的老母亲和三个未成年子女,周某无法外出务工,办理吴某丧葬等费用欠下一万多元的外债,至今还未还清,而犯罪嫌疑人一方也未给予赔偿,家庭经济非常困难。

考虑到周某家庭实际和来回办理手续会造成新的经济负担,澄海区检察院派出干警直接奔赴周某所在的河南省息县进行调查核实,到周某家中实地走访。经核实情况后,按照规定帮助其办理救助金发放手续,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6万元。另外,该院干警还与该村干部座谈研究救助相关工作,并建议村结合周某家庭实际情况,帮助其争取其他途径的救济,多措并举努力保障这个不幸家庭后续生活稳定。

二、多级多方多元联动 助群众“渡难关”

2019年8月中旬的一个晚上,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途径澄海莲下镇程洋冈村路段时,追尾碰撞被害人林某的自行车后逃逸,致林某死亡。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林某的家人深受打击,也让这个家庭失去了唯一经济来源,陷入了困境。林某遗有3个未成年子女和年过7旬的双亲,妻子需照顾父母亲和子女无法外出打工,向他人借来的医院治疗费用近6万元一直无法还上,且未收到肇事者的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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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检察院在收到司法救助申请的相关材料后,审查核实实际情况,并向市检察院上报该家庭情况,得到市检察院支持,两级院决定进行联合救助,依据相关规定,澄海区检察院给予林某家属5万元、市检察院给予8万元,共计13万元人民币的司法救助金。同时,办案干警还加强与当地村委会沟通协调,帮助办理申请低保手续,以及争取民政和其他慈善机构的救助。

三、公开听证释法说理 让群众“看得见”

将公开审查引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中,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履职作为,进一步增强办案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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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9日凌晨,被害人李某、陈某、仵某在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凤翔一路福宁易购门口一烧烤摊吃烧烤,与隔壁桌发生口角,被罗某等人持利器刺伤,致李某死亡,陈某重伤二级,仵某轻伤二级。李某等3人经医院抢救、治疗,花去5万元至20多万元不等的医疗费。由于嫌疑人一方没有给予任何经济赔偿,3名被害人的大部分医疗费用都是多方筹借而来,导致家庭经济非常困难,于是向澄海区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澄海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对3宗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侦查机关承办人、司法救助申请人一同参加听证会。会上先通报了案件审查情况和拟救助理由及法律依据,在司法救助申请人、侦查机关承办人、案件承办检察官发表意见后,听证员对申请人和侦查人员进行了提问,并围绕申请人的情形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申请理由是否成立而展开讨论。随后,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该院对3名申请人的救助意见,该院按相关规定为3名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9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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