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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彰显新时代检察担当

时间:2021-12-08 19:14:25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濠江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主动加强与区公安分局、法院、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凝聚工作合力,创新工作机制,在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彰显新时代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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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源头防治,开展联合预防犯罪工作

濠江区检察院注重联合社会各界力量,主动与教育部门、学校、社区等共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构建亲职教育、学校教育、社区教育三道防线,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开展,每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超15场次。今年9月,该院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治展板巡展、法治视频拍摄等形式,与汕头金中南校、达濠华侨中学等开展多场次检校互动活动,助推平安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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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践行人本理念,全面把握践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认真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权利保护优先化、心理保护双向化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积极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本院《关于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贯彻少捕慎诉的工作要求》,牵头与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联签《关于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工作意见》,该意见同时列入区政法委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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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重权益保障,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

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坚持全面保护、综合保护,双向保护、平等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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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因人施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个人品格、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条件等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自行调查,通过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分析其性格特点,深入剖析犯罪行为发生原因,实施有效帮教,适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降低审前羁押率。如在黄某等多人聚众斗殴案审查起诉阶段,主动委托区司法行政机关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调查评估,综合实际情况,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对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二是拓宽司法保护渠道。审查起诉期间,从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多角度入手,寻求社会专业力量和志愿团体的合作,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加强家庭教育,引入社会关怀,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全方位帮扶,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如在办理姚某遗弃案过程中,涉案5名未成年子女因其父母亲先后入狱,日常生活无法得到悉心照顾,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侵害,濠江区检察院联合市检察院对该5名未成年人子女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6万元,并联合区妇联、辖区派出所及社区开展4次回访,一方面监督救助款的合法使用,另一方面落实家庭教育,督促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依法负起临时监护职责,进一步拓宽教育保护渠道。三是助力提升法律援助覆盖面和专业化水平。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工作衔接,及时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步认真听取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共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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