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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满人团圆 清廉伴佳节

时间:2023-09-28 16:38:12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在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特向全市检察人员温馨提醒:

◆严禁通过社交软件或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不良言论;

◆严禁酒后驾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严禁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购物卡、礼品礼金、消费券、电子红包、网上转账、快递邮寄等节礼;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及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宴请和礼品、礼金;

◆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利用公款购买、发放及滥发津补贴奖金;

◆严禁违反节假日值班纪律,擅自脱离值守岗位。

全市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坚决守住廉洁过节底线。全体检察人员要时刻牢记检察身份,强化自我约束,严守纪律要求,筑牢廉洁从检思想堤坝。

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将密切紧盯“四风”新动向,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治节日腐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严查快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文明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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