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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汕头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时间:2023-09-13 16:07:2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能动履职,加大对养老诈骗犯罪的惩治力度,同步开展宣传教育和整治规范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努力让广大老年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署落实。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和我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的部署安排,市检察院迅速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以及宣传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并加强本业务条线对下指导和沟通协调。全市各区(县)检察院也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并对专项行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全市检察系统形成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检察合力。严格落实“双线条”每周报告制度,加强与市专项办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同步推进等工作机制,建立一问题一台账,定期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二、依法能动履职,加大打击力度。全市检察机关落实“稳、准、狠”要求,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重点惩治以“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产品”“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各类犯罪行为。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依法提前介入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8件8人,批捕5件5人,起诉2件2人(含存案1件1人)。在办理省级挂牌督办案件卢某某诈骗案时,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市检察院及时围绕侦查取证、被害人安抚维稳、追赃挽损等工作加强对下指导,龙湖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向公安机关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三、强化溯源治理,协同开展整治规范。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办理养老诈骗案件,主动分析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本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依法完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金平区检察院与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同推进食品药品领域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机制,防范食药领域的涉老欺诈、虚假宣传等乱象。潮阳区、南澳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相关行政部门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时,存在不规范公开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家庭成员、户籍信息等公民个人私密信息的情形,其中涉及不规范公开60周岁以上老年人信息976人(次),容易引发针对老年人的虚假销售、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遂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磋商函,督促其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助力防范养老诈骗案件发生。

四、积极宣传发动,帮助老年人提升防诈能力。畅通举报渠道,在检察“两微”平台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方式的公告,及时接收群众举报的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线索,迅速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持续织密线上宣传网、扩展线下宣传面,全市检察机关共制作电子宣传片8个,通过新媒体平台共发布、转发作品信息222条,线上阅读量达到6万多次,3个自制短视频被省级政法单位新媒体账号转发,潮南区检察院还在抖音平台进行防范养老诈骗主题普法直播,取得了较好的线上宣传效果;组织现场宣传活动18次,印发纸质宣传品2000余份、其他宣传品80份,助力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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