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棉生带领调研组到市检察院对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出席调研座谈会。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2010年1月至今年11月,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6件362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8.3%;抓获、追回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26名,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6796.97万元、港币253万元。同时,始终把预防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抓源治本的工作来抓,不断健全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做到查办案件与整改建议、行业预防、警示教育“三个同步”,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廉洁汕头作出了积极贡献。
调研组对我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全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充分履行反腐职能,加大反贪查案力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反贪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积极开展有效的社会预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针对当前我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中面临的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调研组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要进一步抓好反贪宣传,形成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良好氛围。二要进一步加大查案力度,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三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四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抓好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的选任、培养和使用,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
调研座谈会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棉生作讲话
市检察院赖德贵检察长等领导向调研组作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