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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积极谋划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

时间:2014-02-12 16:14:1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去年底以来,市检察院先行谋划,先行学习,先行整改,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检察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准备工作。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赖德贵检察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全面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组织协调组、文字资料组、宣传组和督查组。实践办专门安排地点挂牌办公,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二、强化理论学习。一是组织专人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并汇编成册,要求全院干警深刻领会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立足各部门检察工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赖德贵检察长还专门为党组中心组成员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争当忠党为民的检察好干部》的专题辅导报告,为筹划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方向指导。二是为全院干警订购《政法干警群众路线教育读本》、《政法系统“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和《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等学习资料,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以及党的群众路线宣传教育,增强干警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三是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党组扩大会、院务会等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胡春华书记莅汕讲话精神,动员全院干警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强烈的责任心与使命感,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三、深入查摆问题。一是走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有关单位,以及部分市院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广泛征求上级机关、社会各界对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对照自身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二是对外发函到各兄弟单位,对内组织专人到各部门征求对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供重要参考。三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组织召开2013年度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院领导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先行剖析整改,切实转变纪律作风。
        四、制订工作方案。定期收集汇编上级有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和材料,充分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明确活动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任务职责。组织专人研究制订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在细化各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突出汕头检察特色,认真筹划建设“三大”机制、提升“四种”群众工作能力、整治“五个方面”重点问题、开展“八大”增进民生福祉促发展专项行动等36个自选动作,确保活动方案有更强的针对性、操作性,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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