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侦监科收到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市某种养有限公司滥伐林木案的立案决定书。该案是市院侦监科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要求,依法开展立案监督,纠正执法机关以罚代刑的典型案件。
2014年1月3日,市院侦监科根据公诉科转来的市某种养有限公司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函,立即启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开展调阅案卷、走访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等工作。1月8日,依法向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经调查发现:市某种养有限公司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砍伐林木7593株,涉嫌滥伐林木罪;区林业部门经请示其上级主管部门后,对该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后结案,从而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制裁。1月23日,市检察院向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发出立案通知书,要求其在收到立案通知书后15日内对该案立案。森林公安分局收到文书后于2月6日对市某种养有限公司以涉嫌滥伐林木案立案侦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取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