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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边查边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时间:2014-04-01 09:25:55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积极开展学习教育,建立每周五半天的集中学习制度,坚持自查自纠,即知即改,对照党的群众路线要求和反“四风”工作重点,深入查找驻所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采取整改措施,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建立驻所检察官接待日制度,改进联系群众不深入的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驻所检察室与群众联系还不够紧密,直接服务群众措施较少等问题,驻所检察室决定建立每月一次的驻所检察官接待日制度,选择市看守所每周三在押人员家属会见的时间节点,把接待日活动固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三,并将接待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时间地点制作公告牌在看守所门口对外公布。3月5日,驻所检察室在市看守所门外广场举办了首次接待日活动,共接待了15批次30多名在押人员家属的法律咨询和申诉投诉,发送宣传资料50多份,帮助解决一些涉及在押人员权益保护的具体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二、深化驻所检务公开活动,改进工作透明度不够的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群众和在押人员对驻所检察业务认知度较低,联系互动性不足等问题,驻所检察室决定进一步在市看守所推进“阳光检务”工作,即时采取改进措施,在市看守所大门口、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大厅、看守所办公区和监区内部增设、更新了4个检务公开栏,全面公开了检察院职权、驻所检察工作职责、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和驻所检察室接受控告申诉的联系方式等。组织撰写了《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以明细的方式列明了在押人员依法享有的六大方面权利和必须遵守的六大方面义务,并公布了向驻所检察室提出控告申诉的三种途径,首期印制5000份,发送到市看守所每一名在押人员手里,并与所方建立了向新收押人员书面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制度,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知情权,提高驻所检察工作的检务透明度。
     三、制定驻所检察工作规程,改进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驻所检察室工作标准不高、流程不细、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驻所检察室组织人员制订《汕头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工作规程》,严格按照修改后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和机关业务规范等要求,自加压力,提升标准,将高检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标准和评定办法》中对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各项指标要求,落实到每项工作规程中,以便驻所检察人员对照执行,明确目标任务,争创一流驻所检察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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