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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机关团委被评为汕头市“五四红旗团委”

时间:2014-05-13 17:06:0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市检察院机关团委成立两年多来,按照“服务青年、服务社会、服务大局”的总体工作思路,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干警开拓创新、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出成绩。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升青年干警政治素养。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为检察事业贡献青春力量。二是立足检察职能,搭建青年干警发展平台。注重引导团员干警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能,切实增强执法办案能力,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始终做到依法文明规范办案。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岗位练兵、素能比武和业务竞赛,着力为青年干警干事创业提供发展平台,一年来,市院先后有八名团员青年被授予省、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和市优秀团干、市优秀团员、市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市院案件管理科先后荣获市、省“青年文明号”称号。三是投身社会实践,发挥团组织服务大局作用。开通团委QQ、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为广大社会青年提供法律信息服务,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和执法公信力。组织青年干警参加扶贫开发、抗灾复建、公益文艺汇演及“绿满家园”环保公益活动等,与汕头金石制药总厂结对开展“万号带万企”活动,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服务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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