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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严肃纪律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

时间:2014-06-11 18:52:52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市检察院纪检组下发《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的通知》,进一步严明领导干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的纪律,加大力度反对“四风”,推动我市检察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明确纪律要求。要求全体检察人员严格执行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廉洁从检相关规定,进一步净化生活圈、社交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禁市院领导干部用公款或受私人之邀出入高档酒楼、茶肆、俱乐部等消费娱乐场所,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党政分管领导或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并报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备案。
        二是开展个人承诺。市院共37名县(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均按要求填写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向党组织做出书面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将《承诺书》交至纪检组存档备查。
        三是强化执纪监督。市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发现一起,惩处一起,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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