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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宣讲组到市检察院宣讲《广东省信访条例》

时间:2014-06-12 17:32:55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促进《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6月10日上午,省人大宣讲组到市检察院开展《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活动。宣讲组成员汕头大学法学院李广辉教授就《条例》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主持宣讲会,并就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条例》提出要求,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和各基层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3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信访条例》,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个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地方性法规。宣讲会上,李广辉教授对《条例》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特别是对畅通信访渠道、规范走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实行信访终结、强化工作责任等方面的新规定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和解读,并与参会干警进行了互动交流。
    市检察院赖德贵检察长在会上强调,全体检察干警要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条例》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坚决做好各项涉检信访工作,为建设平安汕头、法治汕头作出新的积极贡献。一要全面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全市两级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把《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来抓,要结合中央、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务,结合检察理论调研,采取强有力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工作。要在抓好检察机关内部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学法用法,依法信访。二要突出抓好工作机制建设。全市两级院要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对照《条例》的规定,对现有信访工作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与《条例》规定不相符合的工作制度,要抓紧修订完善;对《条例》规定的新制度新措施,如绿色邮政制度、诉访分离制度、信访听证制度等,要抓紧建立细化的工作机制;对原已制定且继续有效的工作制度,要按照《条例》内容进行充实和调整,努力形成与《条例》相适应的工作运行机制。三要深入抓好示范窗口建设。全市两级院党组要进一步配足配强控申工作队伍,把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骨干力量充实到控申部门。要继续加强信访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我市视频接访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实现网上信访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要进一步完善文明接访行为规范,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重大信访问题倒查责任制、信访事项督查机制等,把群众工作的理念、方式和方法充分融入到执法办案之中,真正做到乐于深入群众、能够走进群众、善于发动群众、真情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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