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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院坚持教育与制度并重   确保办案安全

时间:2009-08-19 12:01:2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金平区院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始终将其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的同时,先后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办案纪律的工作制度(试行)》、《使用侦查工作区操作规范》、《个案安全防范预案》等规定,健全办案安全督察机制,办案安全预警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今年来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件7人。 
                               加强教育    提高防范意识 
    金平区院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经常性地抓好安全教育。一方面结合活动讲安全,做到逢会必讲办案安全,先交办案纪律、后交办案任务,提高干警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责任感。另一方面组织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安全防范措施的暂行规定》、《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严格执行的六条规定》等,及时通报全国反贪部门在办案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使反贪干警充分认识到“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从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自觉落实到办案实践中。 
                               健全机制    提高管理水平 
    金平区院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安全防范机制,保证了办案安全。一是推行《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进一步加强办案纪律的工作制度(试行)》,规定集中警力突查案件期间,由局、科专人集中保管私人手机卡、使用单位配置工作专用卡,既确保办案人员工作联系,又能够有效地排除外界的干扰,有效 地提高了办案的效果。同时规定干警对外界说情、干预办案等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强化办案敏感阶段对抗外界干扰机制,保障侦查工作顺利,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二是制定《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使用侦查工作区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反贪干警在侦查工作区进行询问和讯问行为,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强化对干警的纪律约束,确保了队伍安全和办案安全。三是严格执行看审分离规定。发挥司法警察大队的职能,由司法警察大队负责看管犯罪嫌疑人和有关被调查对象,由以往看审不分向看审分离转化,既确保办案安全,又能够让反贪办案干警专注于案件的查办,提高了办案效果和质量。 
                               关口前移    提高安全保障 
    今年五月,金平区院反贪局认真组织调研,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实践,对侦查工作中各个环节进行 深入研究,制定出台了《办理职务犯罪个案安全防范预案》。要求侦查部门在每立一宗职务犯罪案件之前,都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对接触关系人、保障被调查对象安全、检察人员和看管法警私人手机管理等,都有明确规定,使案件侦查启动之前, 把安全措施做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实现了关口前移,有效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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