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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务与我同行

时间:2009-05-20 16:01:49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市院公诉科  张焕霞

 
    今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年的日子,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畅通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防止滥用检察权,做到廉洁从检、公正执法,10月份28日我们开展了汕头市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暨恢复重建三十周年的纪念活动。这是我们汕头检察第一次让神秘迷雾烟消云散,真诚地把我们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这三十年来经历的风风雨雨以及几代检察人为他们心中坚定的信念付出的努力、取得的成绩一一展现在人民面前。在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我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新闻单位等60多位代表参加,来宾们分组参观了我院的控告申诉接待室、侦查指挥中心、监控室等办公办案设施,还参观了我院“阳光检务”的图片展等。
    “阳光检务”的图片展览活动是由办公室牵头,预防科负责展板材料的收集、汇编及布展,他们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认真完成了展板的设计,保证了展板的质量,内容全面,充分展示了我市检察机关业务、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等方面的情况。我因为参加了图片展的解说工作,所以感受颇深。我刚看到展板时,认真仔细的参观了一遍,展板图文并茂,让我这个刚到检察院参加工作的新手,对我们汕头检察三十年来的发展历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我们检察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更加坚定了我参加检察事业的信念,我为自已是名检察人而自豪。我们三个展板的解说员认真撰写解说词,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并将解说词转化成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让不了解我们检察工作的群众能听得懂、听得明白。每名参观者都认真的听取了我们的讲解,还不时提出一些疑问,我们都耐心热情的做了解答。一些参观者还不时的点头说:“原来检察机关的职能是这些啊,要是没有‘检察开放日’活动,我们还不知道检察机关是干什么的呢。” 一位来宾留言:“‘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形式很好,增进了我们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文明开放。” 这次市院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市院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结束后,我们还结合各区、县检察工作的特点,组织巡回到各基层院开展了“检查开放日”展览,保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积极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
    “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开展,标志着我市检察机关自身在不断探索接受监督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是我们推进执法活动公开透明化、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检察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检察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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