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5月18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文化 > 文学作品

特区看着我长大

时间:2011-02-21 11:02:3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黄  薇

    我与特区同龄,为此我感到无比的自豪! 
    1980年,在祖国改革开放的号角吹响、汕头经济特区成立的历史时刻,我呱呱坠地于这座美丽的海滨城市。汕头一步步由一座滨海小城发展成为粤东政治、经济、文化区域中心城市,我也从蹒跚学步到读书、上大学再到出国留学,面临我就业的选择。作为土生土长的汕头特区人,对这片孕育我成长的土地有着深深的眷恋。2004年从法国留学归来后,面临多个就业机会的我毅然选择了在生我养我的这片土地上当一名检察官。 
    成为一名检察官,年轻的我踌躇满志。我在心里想,哪个犯罪分子要是撞到我手上,我可要狠狠地对待他,绝不手软。 
    刚开始办案,每次接触到犯罪嫌疑人,我都从心里感到深深的厌恶,我觉得他们都是肮脏的、罪恶的、该受惩罚的,我并不知道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会影响到我审理案子。直到有一次,我面对一个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他对着我痛哭流涕,坚称自己没有实施抢劫,是被冤枉的。我却认为他在装腔作势。陪着我一同办案的老检察官提醒我,此案要慎重。后来在对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被害人对赃物的描述前后不一致,对当时身上是否携带财物都无法表述清楚;而所谓的证人则是被害人的亲属。直觉告诉了我,被害人有可能在说谎。经过我们的耐心劝导,被害人最终交代了事情的真相:该案被害人系女性,也是一名未成年人。当天她经过案发地点的时候,被犯罪嫌疑人伸手阻挡,由于害怕便报警。警察到场时,她声称其被抢,希望犯罪嫌疑人得到严惩……至此,案件的真相终于浮出水面。虽然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案例,却让我明白了“所有未经过判决的都不能认定是有罪的人”,我们不能戴着“有色眼镜”来对待犯罪嫌疑人,而是应该通过公正、准确办案,维护公平与正义。在办案过程中,我还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既重视其有罪供述,又重视其无罪辩解,使“无罪推定”原则得到充分的运用,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特区改革开放30年,不仅政治、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司法领域也同样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区检察机关在执法观念、法治理念方面取得很大进步,“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人心,办案更加文明规范,更加强调和重视人权的尊重和保护、程序与实休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在办案过程中更加强化罪刑法定、无罪推定、不枉不纵的观念。回顾6年的检察工作历程,我为自己选择了“检察官”这样一个在阳光下维护公平和正义的职业而感到自豪。我将与特区一起再成长,成长为一名更加优秀的人民检察官。
(作者单位: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