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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检察院积极做好汕头大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让民心工程真正惠及民生

时间:2012-05-24 15:21:1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汕头大围水利工程是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重点工程项目之一,也是我市15个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投资最大的项目,总投资逾13亿元,堤围总长度92.1O公里,承担着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及围内排涝三大任务。为确保在2012年汛期前基本完成工程主体建设任务,金平区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与项目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共同构筑预防职务犯罪防线,开展多项预防监督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深入招标现场,进行全程监督。在汕头大围水利工程前期招标阶段,金平区检察院专门派人到广州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现场对专家选派、评标、定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在工程施工前,见证建设单位、施工队伍、监理单位共同签订廉政承诺书,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两满意活动。 
    二是勘查施工现场,开展同步预防。在大围水利工程施工阶段,该院多次派人到工地实地查看工程建设质量,提取监理现场登记资料,查看施工材料、检查质量监督登记,经常性督促施工单位现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专门为市水务局、质监站、投资单位、施工队伍、监理公司、拆迁公司等50多名工程管理人员上《水利工程管理建设人员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辅导讲座,提升相关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 
    三是坚持“四个注重”,维护群众利益。该院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法理念,从“四个注重”入手,保证专项预防效果。即注重检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防止施工队伍带病作业;注重检查完工工程质量,对工程监理、工程款支付进行监督;注重对征地拆迁中补偿项目和补偿款支付的监督;注重服务群众和施工单位,及时送法上门,召知拆迁工作最新的法律政策规定。同时建议要求金平区水利局根据施工进展,对工程涉及征地拆迁户的姓名、房产情况、拆迁补偿协议书、拆迁补偿款支付方式和数量及时通报检察院,以便及时有效开展预防监督工作,确保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发生侵占群众利益,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努力使此项民心工程真正惠及民生。该重大项目施工以来没有发生负面新闻被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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