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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检察机关重拳出击严查涉农职务犯罪

时间:2015-03-05 16:11:11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要求,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服务和保障“三农”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汕头市检察院从今年起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3月4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把握开展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我市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攻坚年”专项行动,围绕十一个方面的重点范围,突出查办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为我市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特别要重点查办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社会保障、涉农补贴等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办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资金分配管理权、执法权、审判权索贿受贿、贪污挪用私分涉农资金的案件,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以及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基层和谐稳定。要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注重通过预防调查和检察建议,认真总结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高质量的预防对策建议并形成专项预防报告,推动建立和完善涉农职务犯罪预防长效机制。
    4日下午,市检察院还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会议,总结2014年全市反贪工作,并对今年的反贪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开展查办工作,既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又要继续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败的实际成效。要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办案,以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和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反贪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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