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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坚持“三步走”全力支持公安机关开展“3+2”专项行动

时间:2016-03-16 17:14:49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中,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不断攻坚克难、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严格法律标准,认真办理我市“3+2”专项行动所选定的涉毒、涉黑恶、涉盗抢、涉枪、涉赌五类刑事案件,共对3965人提起公诉,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市公安局特送来感谢信,对我市检察机关办案干警在专项行动中展现的政治素养、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致以敬意,表示将学习借鉴,共同为创建平安法治汕头作出更大贡献。
    一、树立全局观念,周密部署同步推进。市检察院高度重视“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从有利于打击犯罪的大局出发,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工作联系,及时召集各基层院检察长开会,动态掌握各区县专项行动案件办理情况,以全局一盘棋、公诉一体化的思路,研究制定检察机关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办理“3+2”专项刑事案件的工作方案。决定从市院公诉科及其他部门抽调15名业务骨干组成5个“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督办小组,负责督办基层院“3+2”专项刑事案件。同时,召开督导组成员座谈会,要求各督导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快步调行动,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办理专项案件,对于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与公安机关及时联络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坚决杜绝“带病起诉”,确保案件质量。
    二、强化上下联动,一体化机制优配公诉资源。各督办小组在市院统一领导下,打破区域和级别限制,实现人员调配统一、适用法律统一和办案工作一体化。各督办小组根据工作安排前往办理“3+2”专项刑事案件任务较重的金平、龙湖、澄海、潮阳、潮南区院,通过对公诉人员的有效整合、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优化办案人员组合,科学安排案卷摘录与审查、提审与开庭等工作,形成该区域内的公诉队伍一体化,促进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以公诉一体化作为工作思想和方法指引,加强与各基层院干警的互动交流,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开放式充分讨论,进一步统一上下级对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保障法律适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三、加强侦查指引,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各督导组驻守基层院指导办理专项案件期间,为确保效率与质量兼顾,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引导公安机关适应证据裁判规则的要求开展证据补充收集工作,避免因取证程序不规范导致出现瑕疵证据、非法证据等问题而影响案件质量。检察干警通过及时发现侦查取证程序存在的问题,如现场勘验、搜查、辨认、言词证据收集等活动是否规范,提取证物、鉴定项目和询问笔录是否完整等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深入有效的沟通,将取证的目的、方法、结果及时传导给侦查人员,确保关键证据、核心证据取证规范到位,做到案件快审快结,使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在市院督办小组成员与各基层院公诉干警通力合作下,上述五个基层院在12月份共起诉“3+2”专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690人,其中,澄海区院、龙湖区院起诉数更是达到220人和200人,起诉率均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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