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1年被省总工会授予“广东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之后,近日,市检察院机关工会再获殊荣,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近年来,市检察院机关工会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文化育检、改革创新”的理念,围绕建设“和谐、幸福、文明、活力”检察之家的要求,搭建展现汕头检察凝心聚力、锤炼才干、展现风采的良好平台。开展具有汕头检察文化特色的文体活动,以检察文化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软实力,先后组织排练各种文艺节目60多个,参加省、市举办的演出、比赛18场次,获得金奖4个、二等奖和优秀奖各1个、优秀组织奖3个;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体育竞赛活动10次,获得奖牌、奖杯、奖状37个。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之家”、“检察干警之家”的作用,时刻把工会会员的权益放在心上,想方设法为会员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会员后顾之忧,形成了党组重视、各部门支持、工会运作、会员默契配合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