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入围资格审查考生分数线(技能考试和笔试考试两项总成绩)公告如下:
一、侦查类书记员:25.79分
二、综合类书记员:34.99分
三、辅警:男生29.47分,女生35.70分
请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按《公告》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本人持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材料于2016年7月28日下午 2:30至5:30到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龙湖区黄山路28号)1楼105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进入面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