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6月28日发布)规定,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拟录取以下人员,现予以公示。
准考证号:
004、140、102、024、019、081、012、018、005、066、075、071、059、138、142、049、085。
公示时间:2016年9月13日至9月18日。公示期间,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对公示的人员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请实名反映,以便调查核实。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理电话:88927691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