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5月18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业务 > 刑事检察 > 工作动态

市检察院开展“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专项督察活动

时间:2010-12-13 10:56:35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在“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中,我市检察机关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监督能力为目标,针对影响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外在形象的环节,由检务督察室联合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督察组,从九月开始,全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专项督察活动。
    督察活动中,督察组坚持把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不打招呼、不下通知的形式,直接派员到市中级法院及龙湖区、金平区、澄海区、潮南区等6个基层法院旁听,察看公诉人是否存在出庭着装、庭审用语、出庭人数不规范及违反《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等现象。
    经8场旁听,督察组认为,我市公诉人出庭表现好,业务素质强。一是公诉人出庭着装规范,语言文明规范,行为举止严肃、沉稳、庄重;二是庭前准备充分,能够全面熟悉案情,根据具体案件充分预测出庭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拟定讯(询)问提纲、公诉词和答辩提纲;三是在庭审过程中表现沉着冷静、有理有节,语言清晰流畅,能较好运用各种技巧引导、推进庭审的展开。如在整个庭审中,逐步推进,指控犯罪、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步步深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剖析犯罪原因,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对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顺利完成出庭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充分展现公诉人的良好形象和综合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检务督察的实效性和权威性,促进队伍建设,督察组还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督察的公诉部门,并提出督察建议,确保存在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