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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坚持“四个注重”有效应对修改后刑诉法对公诉工作的影响

时间:2013-11-14 16:05:38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我市公诉部门结合工作,在执法理念和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针对重点条文大胆试点,有效应对新法对公诉工作的影响。
    一、注重学习交流,促进执法理念的更新。通过召开学习讨论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鼓励干警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带动干警学习研究修改后刑诉法,营造深入学习贯彻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省院公诉片会在汕头举行以及兄弟市院公诉部门莅汕交流的契机,对如何提高案件质量、办理简易程序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业务工作进行认真学习、交流和小结,进一步更新公诉人员的执法理念。
    二、注重建章立制,促进规范水平的提升。一是清理检查原有公诉工作规章制度、操作规范,根据工作需求及时制定、补充新的配套机制制度,如制订出台了《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报批成立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发文要求基层院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办案组等,有力推进我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对未成年人活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受理案件一周后,发函要求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辩护人,今年1至8月份共提供法律援助41件,在全省同类数据中排第五位。
    三、注重探索实践,促进办案方式的转变。一是选取潮南区检察院公诉科为试点单位,采取集中讯问、集中审结、集中移送法院提起公诉、集中开庭的“四集中”办案方式,积极探索建立简易程序出庭工作机制。二是市检察院结合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建议由相对固定的办案组或者专办人员来审查简易程序案件,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三是尝试由澄海区检察院在区看守所附近建立“一站式”(集审查、提审、审批、开庭、判决在一起)案件办理区,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四、注重贯彻落实,促进新法措施的执行。一是加紧推行量刑建议,今年上半年全市提出量刑建议378件658人,其中有317件577人已判决,法院判决采纳量刑建议295件538人,采纳率分别为93.1%(件)和93.2%(人)。二是积极投入证人、鉴定人出庭,强制医疗申请、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等各项新实践,如今年1—8月证人、鉴定人出庭案件有7件,在全省排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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